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34G/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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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工信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11日至1231日,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工信局严格收集审查,精准落实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11个一级栏目,及时宣传公开区委、区政府及我单位相关工作动态。通过淄川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工信政策法规、工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服务方便群众。加大与淄川工作、淄川融媒等媒体合作,向社会公开我区工业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狠抓落实。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养、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区工信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致深化领悟《条例》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要求,不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要求,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办理明确科室职责,确保责任到,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培育扎实过硬的业务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工信局扎实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为淄川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承担了6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项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工业转型和企业发展等方面。这些工作既是群众和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也是我局近几年来工作的重点。上述事项全部圆满办结完毕。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