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改造洪山大集”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00042
建议人: 吕爱国、谢红兵
主办单位: 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09-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洪山镇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改造洪山大集”提案的答复

 

吕爱国、谢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洪山大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搬迁洪山大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为彻底解决洪山大集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洪山镇政府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委托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山东凯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洪山大集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并将洪山大集搬迁至铁路东南侧货台及汽车八场院内,于2020年7月2日正式开集。截至目前,关于洪山大集各类扰民问题无任何投诉。

2、关于“合理划分功能区、对商品进行分类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大集实行市场化运营,并对大集进行功能区划分和调整,南北路摊位主要经营水果、蔬菜、肉食及副食等,汽车八场院内摊位主要经营百货、服装、鞋帽、花卉等。

3、关于“调整大集开集日期”的建议办理情况

经调研,洪山大集自开集以来,一直延续农历二、七开集的历史传统,群众认可度高,多数群众对调整大集日期不认同,所以暂时不予调整,待时机成熟后再调整大集开集日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联系单位:洪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蒲建霖)

淄川洪山大集位于淄川主城区东部,现已成为我区仅次于淄川大集的分散式露天集市,对于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便利程度、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在集市的范围主要在洪山铁路的附近及居民区内道路,每逢大集商贩、行人、车辆挤在一起,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 建议: 一、将其改迁到附近更加开阔的位置,避免对于居民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干扰。 二、实施各种商品的分类集中管理,有利于实现功能区域的划分,便于老百姓的采购。 三、将大集的日期改为每周六周日,这样更有利于假期期间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