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 〕 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589T/2024-5471970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文日期
2024-07-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24〕13号)和市、区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22日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督察,为切实做好各项迎察保障工作,举一反三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
各部门(村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农口部门负责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将农村黑臭水体管控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并负责将农村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和监督,加强对简易维护处理设施的自我管理和使用;同时负责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废水治理。
规划建设办负责辖区内的农村改厕以及旱厕后续管护保障工作;负责建成区内雨污管网破损堵塞、错接漏接、液位过高、雨污混流等情况的隐患排查,防止因淤积过多导致污水溢流问题发生。
安环部门督促涉水企业按规定组织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制定并落实汛期应急管控措施,督导直排企业废水稳定达标、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各村居要在各业务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权负责本村居“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查整治。
二、抓住重点深入排查整改
各部门要有机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227号)标准要求和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污水入户管网是否应接未接、设施进水是否有效收集、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排水未端坑塘或沟渠水体是否返黑返臭、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是否齐全等问题,找准查实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加快完善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环节的监管和设施运行环节的维护,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成效,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请各部门于7月18日12:00前,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下步工作举措),会同问题清单台账一并发至邮箱zckfqhbk@163.com进行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5415383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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