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329/2023-53857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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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
方式

组织
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实施
层级

抽查内容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9月

现场检查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市、县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市、县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县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2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8月-10月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省、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市、县级

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市、县级

依法检查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3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10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县级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配合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执法检查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县级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4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10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县级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配合

公安部门

/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县级

网约车平台公司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配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县级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县级

依法检查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5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5月-9月

现场检查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市、县级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市、县级

抽查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车辆应报废未报废问题。

配合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市、县级

查验旅行社、导游资质资格;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旅行社是否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导游在旅游包车上是否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

6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9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县级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县级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