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拟订公路,参与拟订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交通运输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jtysj/

2、“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cjtysj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村北,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村北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0288

传  真:0533-5796010

电子邮箱: zcqjt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兴学街中段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村北;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0288;电子邮箱:zcqj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政策文件24条,行政执法公示100条(行政处罚事项93条),建议提案办理20条(人大代表建议9条、政协委员提案10条,办理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1条),其他方面信息59条。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具体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本局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2023年我局没有制发规章,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如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需要主动公开。

4. 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政务信息工作平台确保各类政务信息能够全面、及时、真实地向公众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回应公众关切。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与服务,建立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微信号,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违章处理等各项便民服务。

5. 监督保障方面

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须有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建立信息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积极参加区里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我局网站开设栏目不熟悉、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工作不够重视

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制度。严格按照常态化工作清单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学习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回复,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对于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一共办理建议提案办理19条,分别为人大代表建议9条、政协委员提案1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均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2023年上级交办政协提案0件。

4.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设置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号,拓宽信息宣传的渠道,以短视频、图文等形式讲解发布政务信息,增强宣传内容形式的多样化,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方向。推进审批许可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6日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交通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社区段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0288邮箱:zcqj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政策文件14条,行政执法公示72条(行政处罚事项64条),建议提案办理17条(人大代表建议7条、政协委员提案9条,办理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1条),其他方面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2022年我局没有制发规章,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区政务信息工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交通政务信息,回应人民关切。建立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微信号,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违章处理等各项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信息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须有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提高信息的准确性。积极参加区里开展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已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不熟悉。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审核。建立已公开政务信息“回头看”机制,加大对政策调整、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审查,对于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专业人士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定的答复期限和答复要求回复,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一共办理建议提案16件,分别为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均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2022年上级交办政协提案1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设置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号,拓宽信息宣传方式,以短视频、图文等形式讲解发布政务信息,增强宣传形式的多样化。推进审批许可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事项。无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2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政策文件35条,行政执法公示78条(行政处罚事项68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人大代表建议9条、政协委员提案5条),其他方面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局没有制发规章,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务公开平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法定保密事项外,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交通政务信息。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违章处理等各项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明确专人负责,压实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参加区里开展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单位、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操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要作出以下改进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强化监管机制,从严把关,严禁不真实、不准确、不安全的信息上传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积极督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条例和服务指南,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系统操作,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标准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关切,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一共办理建议提案14件,分别为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均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达100%2021年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4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180288

传真:5796010

邮箱:jtjbangongshi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机构职能7条,政策文件29条,社会信用体系26条(包括行政许可事项25条),行政执法公示44条(行政处罚事项42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人大代表建议7条、政协委员提案8条),其他方面信息12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当面申请0条,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0条,信函及传真申请0条。2020年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农村公路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10

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0

693

行政强制

1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23665.3327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政务信息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川交通微信平台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微信功能,加强信息聚合,推动全区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我局在主动向上级部门、系统内部和省市相关部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新建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满足群众信息查询、违章处理等方面的需求,还充分利用般阳民生和12345市民投诉热线两个平台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办件1670件,解决诉求问题涵盖公交线路站牌、公交、出租车服务等多个方面。行政服务类事项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办事有效的提供了便利。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2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180288

传真:5796010

邮箱:jtjbangongshi1@zb.shandong.cn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农村公路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0

540

行政强制

11

0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6678.6900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政务信息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川交通微信平台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微信功能,加强信息聚合,推动全区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我局在主动向上级部门、系统内部和省市相关部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还充分利用般阳民生和12345市民投诉热线两个平台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全年办件1635件,解决诉求问题涵盖公交线路站牌、公交、出租车服务等多个方面。行政服务类事项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办事有效的提供了便利。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9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180288,传真:5796010,邮箱:jtjbangongshi1@zb.shandong.cn。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农村公路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重大项目建设类13条,公开年报1条,他信息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42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330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221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办理、营运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等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它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一是主动向上级部门、系统内部和省市相关部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45接受群众咨询,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全年共接听电话650次。三是上线淄川区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暗访视频、现场来电及网络留言反映的问题统一回复51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四是在运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放置办事指南、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办事程序等事项。

七、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运输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1.3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4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不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务信息还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政务信息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川交通微信平台运行管理,不断完善、拓展网站和政务微信功能,加强信息聚合,推动全区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2019年1月16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30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180288,传真:5796010,邮箱:zcjtj2008@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6类21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其他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42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87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221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办理、营运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等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运输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1.2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3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7年3月1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5180288。邮箱:zcjtj2008@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在相应的平台或渠道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交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咨询电话(5180288),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量0条。
  (二)信息公开的行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淄川交通”微信公众平台上及时更新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暂不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机构建设。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微信等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的建设。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796016,传真:5796016,邮箱:zcjtjaqk@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政工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6类21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其他信息7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220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110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280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4.9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6年3月25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6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796016,传真:5796016,邮箱:zcjtjaqk@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政工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6类21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其他信息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42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102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223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4.9万元。其中,网站设施维护更新费用0.7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5年1月25日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6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796016,传真:5796016,邮箱:zcjtjaqk@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政工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6类21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其他信息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36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0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91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4.3万元。其中,网站设施维护更新费用0.3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4年3月19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3-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796013,传真:5796010,邮箱:zcjtjz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程序和内容等相关要求,通过部门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上墙图板、公开栏等设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方面的8类15项78条政府信息。这些信息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政务公告、政策文件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局政工科定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1条。在利用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公开栏、图版等设施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样化,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本报告年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没有收费现象。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充。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796013,传真:5796010,邮箱:zcjtjz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程序和内容等相关要求,通过部门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上墙图板、公开栏等设施,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方面的8类15项78条政府信息。这些信息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政务公告、政策文件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局政工科定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4条。在利用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公开栏、图版等设施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样化,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本报告年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没有收费现象。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扩充。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4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796016,传真:5796016,邮箱:zcjtjaqkk@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政工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完善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6类21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运输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条,其他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26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0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86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4.3万元。其中,网站设施维护更新费用0.3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交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4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796013,传真:5180288,邮箱:zcjtjzgk@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政工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淄川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8类36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还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各1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23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2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81次。咨询重点:道路运输营运手续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3名,由责任科室局政工科的人员担当,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4.10万元。其中,网站设施维护更新费用0.3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4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员素质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交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3

  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由淄川区交通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2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交通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796013,传真:5180288,邮箱:zcjtj2004@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交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确定了局政工科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淄川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交通建设、运输管理和交通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区交通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交通行政管理各方面的8类30个事项。这些事项中,既有本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交通规划、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工作人员录聘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又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区交通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1月份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公众政务咨询158次,其中无网站咨询,交通局政务咨询电话接听答复51次,各服务窗口当面咨询接待107次。咨询重点:2009年度养路费缴纳问题。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名,由责任科室局政工科的人员担当,主要负责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告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3.50万元。其中,网站设施维护更新费用0.2万元;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0.3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手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