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329/2021-51759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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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要求,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助力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发展、交通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处罚公示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推进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公开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按照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交通政务信息。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按照科室提供,分管领导审核,专人操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加强监督检查

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回应问题不合理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