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329/2021-51209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1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1
  • 字号:
  • |
  • 打印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通过加强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完善一系列规范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认真做好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其他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在法治工作中突出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制度。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研究制定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了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力度,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三、完善责任制度,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交通行政执法程序中各个执法岗位的职权明细化,做到了以事定岗、以法定职、避免职权交叉重复。

二是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必须做到仪容整洁,持证上岗,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针对省交通运输厅新的执法系统的启用,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执法软件操作培训。同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学习。

四是建设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基地向交通运输业户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宪法》和新颁布的《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

五是坚持所有的处罚案件、强制案件使用省交通运输厅的处罚程序办理,全程网上留痕,接受有关部门的网上监督。发现应当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的案件及时进行移交。2020年行政处罚复议案件一件,被区政府维持,行政处罚做到了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六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现我局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通过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的有序运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整理相关行政调解案件并上报相关材料。

八是坚持使用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落实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双备案制度。

九是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互联网+监管”、“一网通办”等各项工作。

我们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行政监督,推动交通法治政府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