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职责边界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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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329/2024-512823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2-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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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边界事项名称 |
提报部门 |
涉及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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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管理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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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流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批准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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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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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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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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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道建设、养护工程施工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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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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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击破坏公路及其公路附属设施犯罪活动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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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违法超限超载治理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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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及车辆落户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 |
1.在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对在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进行疏浚作业进行安全确认。
区水利局:河道疏浚作业须征得对河道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在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流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批准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在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流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批准。
区水利局:对在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流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3.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公路管辖权限,加强公路保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
区交警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4.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乡道涉路工程建设许可。
区交警大队:涉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工作,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区交警大队: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出具意见。
6.县道建设、养护工程施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县道建设、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
区交警大队:负责占用道路施工审批、备案,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县道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其他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竣(交)工验收。
区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参加竣(交)工验收。
8.打击破坏公路及其公路附属设施犯罪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破坏县道、乡道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案件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对破坏公路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依法处理。
9.违法超限超载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货运车辆装载情况进行检测,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经交通运输部门称重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10.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及车辆落户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发备案函。
交警支队:为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