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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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交〔2022〕5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4日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淄川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更好的完成“四减四增”相关工作任务,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四个结构”调整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减四增”,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进调整运输结构,促进交通运输低碳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盯紧序时进度,集中力量,扎实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公铁联运,增强铁路运输能力,减少公路货运量,大力提高公转铁货物运输比重。力争2023年圆满完成“四减四增”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各项任务目标。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提升综合运输效能。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初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到2023年,铁路货物周转量增长5%以上,继续推动保持公路运输比例由增转降趋势。大力推进山东鲁维青铁国际物流港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干支相连、专线延伸的货运铁路网络,支持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对立项审批的新建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项目的配套铁路专用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企业办理铁路专用线前期有关手续。2022年6月底前,现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达到150万吨以上的企业要制定铁路专用线建设计划。到2023年,已建成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方式运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铁路办落实。)

(二)加快推进铁路设施建设。统筹产业发展和物流运输需求,对铁路专用线进行整体布局研究,推进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山东鲁维青铁国际物流港项目、光正数字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局铁路办落实)提升公路运输效率。降低货车空驶率,积极推动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发展,利用“互联网+”高效货运等业态创新方式,促进供需匹配,逐步降低空驶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三)减少中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巩固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成果,常态化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灭失淘汰车辆摸排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四)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交通建设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引导济潍高速、临临高速、经十路东延等重点项目、重点工地减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高速办、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落实)

(五)强化油品管理。积极参与区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依法持续集中查处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落实)

(六)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持续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统一采购新能源车。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在用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30%。到2023年,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合市牵头部门推动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七)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进交通领域碳达峰。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加快山东鲁维青铁国际物流港项目、光正数字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管道转移。大力发展公铁水空多式联运,加快发展高铁快运。(责任单位:区铁路办、区高速办、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综合体系。持续加强低碳绿色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主城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到2023年,力争主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落实)

(九)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做好济潍高速、临临高速、经十路东延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围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高速办、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落实)

(十)开展清洁煤炭推广工作。严格落实淄川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落实“禁燃区”运输领域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面临形势,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四减四增”各项任务目标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和完成节点,建立工作台帐,列出任务清单,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好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有人员调整的,请及时报备),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统计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工作信息,积极开展省级、市级网站或媒体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并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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