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贾杰、仇冬、陈军、刘君、程辉、李金芳、李国、董士冰、于滨、于永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泉龙北路东延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事权划分,泉龙北路属城市道路,属区住建部门管理,应由其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松龄路街道办事处政府,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共同把代表们所放映的问题落实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