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侯法加、焦政源、高绪忠、杜萍、孙淑艳、潘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临临高速淄川东互通连接线(松龄路东延)规范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接到提案后,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代表所反映的交通信号灯设置已纳入经十路东延工程建设内容,我单位作为经十路建设专班成员单位已向市指挥部积极反应,将按照市指挥部经十路建设计划实施;同时经十路是省道S509的一个路段,涉及省道S509交通安全管理,建议转淄川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和区交警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