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源、高绪忠、宗瑶、孙淑艳、刘苗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胶王路与松龄东路及黉阳路路口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及标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接到建议后,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您所反映的“松龄路东延工程各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问题已协调交警部门进行调试,调试完毕后立即启用,确保交通安全;您所反映“信号灯配时和信号控制”问题,建议转区交警部门办理;您所反映“黉阳路与胶王路邹家路口”问题,涉及S509青周线公路管理,建议转淄川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和所在镇办协同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题 目:关于胶王路与松龄东路及黉阳路路口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及标示的建议
理 由:
一、松龄路东延工程已开通一年有余,现各路口信号灯虽已设立,但都没有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在松龄路东延寨里段路口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条件,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设定红绿灯的配时方案,确保交通顺畅尤为必要。下一步正常运行后,一是可以提升交通安全,有效控制交通流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二是可以提高交通效率,通过合理的信号控制,优化交通流,减少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黉阳路与胶王路邹家路口向东行走方向没有右转专用车车道,车辆太多造成压车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能够重视问题,并尽快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