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们立即成立了以局长郑贵春同志为组长的政协提案办理领导小组,抽调多名业务骨干对建议内容进行研判,并认真组织开展落实。
目前淄川公交由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独家运营,在营车辆262台,公交线路里程689公里,建成区实现了500米公交站点覆盖,在大型社区、医院、公园、商场等位置均设置了公交站点,公交车辆每天发送700多车次,发车间隔在15-20分钟,能够基本满足群众日常生活的公交出行需要。
2021年11月以来,我区完成了公交集约化运营,落实了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每年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老年群众在750万人次以上,极大的方便了老年同志的日常出行,同时也极大的减少了老年代步车的出行概率,为淄川道路畅通、人民安全出行贡献了公交力量。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30日
一、背景及问题分析
老年代步车(含三轮、四轮车)俗称“非标车”,比汽车灵活方便,比电动自行车保暖,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出行首选。老年代步车以其便捷性、适用性、性价比、低维护等特点在为中老年人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确带来不少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年人交通法规意识不强。从购买和驾驶主体来看,多数为中老年人,他们交通法规意识相对淡薄,经常发生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违法载人、随意转向、乱停乱放、驾驶失控等违法行为,没有通过培训考核获得驾驶证,加之上了岁数,驾驶技能和反应能力不足,行车存在较大风险,事故发生率较高且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助。二是车辆管理不规范。从生产、销售到上路行驶涉及到多个部门,目前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绝大多数代步车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无法办理登记或购买保险,依法维权也存在较大瑕疵。从代步车的驱动等特征来看,代步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三是部分车辆质量不过关。没有牌照的违规车辆普遍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测,也没有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等基本安全配置。还有些车辆选用的电池不过关,极易造成充电起火和自燃,引发很多安全事故。
老年代步车管理是关乎民生和社会安全的重要问题且在社会上已形成了一定流量,特别是在农村、学校、医院、市场等场所使用更加普遍,管理上不能一禁了之,应多疏少堵,把好事办好。
建议
一是合理有序引导,提供出行路线。从区域划分,对人流物流车流较多的道路、集市、社区、学校、医院等居民密集区,划定老年代步车的禁行区或使用停放区,减少交通拥堵。从时段划分,错峰出行,控制人口集聚区域和主要交通道路的非标车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积极改善中老年人出行方式和道路网络的建设,兼顾特殊人群需求,也可以在老年的常去的菜市场、医院和公园等地附近增设公交站点,方便老年人出行。
二是摸清底数,控增量降存量。可采取以经济补偿为主和强制报废为辅措施引导退出,通过备案登记和设立过渡期方式,在过渡期内允许上路行驶。有计划的替换存量非标车,强化车辆定期检测维护,实施限期强制报废制度,开展违规车辆回收处理,杜绝“病车”上路,推进违规车辆有序退场。
三是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管理。联合工信、市场管理等相关单位从源头上控制非标车准入,加大力度打击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要建立追溯体系,对老年代步车详细信息进行记录,在出现质量或违规使用情况时,快速溯源并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镇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管控能力,加强安全出行、绿色出行、健康出行的交通意识宣传,与老年人子女开展“面对面”宣教并签订《安全出行协议书》,着力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是创新服务保障措施。主要通过设立便民服务点,提供车辆检测、保养、咨询、答疑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开发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老年代步车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志愿帮扶机制,帮助老年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处理意见:由区淄川交警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