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329/2023-12605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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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博路七里社区段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0288

二、执法职责和依据

详见附件

三、执行权限

负责区级行政区域内

四、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200元以下,对法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给予警告的适用此程序,可当场处罚→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制作《询问笔录》,现场勘查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认定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

(二)一般程序:

调查取证→询问→勘验→抽样→鉴定→证据登记保存→制作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制作、送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三)行政强制程序: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批→出示执法证,通知当事人到场(至少2名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场做笔录、指定地点、制作并当场交付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依法解除强制

五、办理时限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行政确认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裁决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由淄川区司法局具体负责)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
       部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电话:0533-5280609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33-5180288

附件: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