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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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329/2026-55739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3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
根据《淄川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以下范围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进行清理:
(一)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处以警告、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超出规定公示期限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处罚信息;
(五)按规定已经完成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六)公示内容错误或者不实的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