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329/2024-542651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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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村北;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0288;电子邮箱:zcqj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政策文件24条,行政执法公示100条(行政处罚事项93条),建议提案办理20条(人大代表建议9条、政协委员提案10条,办理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1条),其他方面信息59条。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具体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本局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2023年我局没有制发规章,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如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需要主动公开。

4. 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政务信息工作平台确保各类政务信息能够全面、及时、真实地向公众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回应公众关切。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与服务,建立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微信号,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违章处理等各项便民服务。

5. 监督保障方面

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须有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建立信息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积极参加区里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我局网站开设栏目不熟悉、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工作不够重视

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制度。严格按照常态化工作清单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学习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回复,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对于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处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一共办理建议提案办理19条,分别为人大代表建议9条、政协委员提案1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均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2023年上级交办政协提案0件。

4.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设置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公众号,拓宽信息宣传的渠道,以短视频、图文等形式讲解发布政务信息,增强宣传内容形式的多样化,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方向。推进审批许可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