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学校门口附近小吃商贩的长效监管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36
建议人: 卓文君 贺如春 魏亮 薛中峰
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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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6号

提案的答复

 

卓文君、贺如春、魏亮、薛中峰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学校门口附近小吃商贩的长效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的提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正处在生长发育关键时期的中小学生来说,食品安全尤为重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是学生购买食品的主要场所,事关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教体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实施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强化我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效,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体局每年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摸排、整改一批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校门外200米内禁止摆设摊点,加大对校园周边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餐饮等业户经营活动的排查力度,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有效解决上学放学时段学校门前商贩聚集问题,确保学生人身和饮食安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地方课程,做到有任课教师,有课时,有教案,确保安全教育课教学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站专栏、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多方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放“远离五毛食品,守护身体健康”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孩子健康饮食,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三、狠抓学校食堂管理,提升校内就餐质量

近年来,淄川区大力实施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升级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先后新建高标准食堂19处,投入300多万对其他老旧食堂进行了改造,对设备进行了更新升级。目前,全区共有中小学食堂45处,其中省级“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类示范单位15处,淄博市“学校放心食堂”36处,每天在校就餐人数达2.6万余人。为保证学生在校饮食安全,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职责分工,形成了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完善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坚持提出“普惠型,低收益”办食堂的工作原则,实行“零利润”经营,让学生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惠群体。三是严把食材入口关。积极推行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食品加工关、餐具消毒关、员工持证上岗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实施学校食堂“厨房亮化”工程,实时监控食堂厨房情况,进一步提升安全指数。四是提高膳食质量。大力倡导营养配餐,做到天天换品种,顿顿不重样,让学生吃得可口,吃得健康。

区教体局还将及时总结学校门口附近小吃商贩长效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各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722

 

(联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孙能虎,联系电话:5263702)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尤其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建议: 1.建立对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2.对不符合食品卫生与安全的摊位坚决取缔。 3.学校门口100-200米范围内严禁摆小吃摊位。 4.对小吃摊位挂牌经营,注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