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贺如春、张艳丽、张金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中小学全面落实课间10分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国家对学校课间10分钟的相关规定,并针对目前的现状提出了三条解决的建议,您的建议对提升我区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有巨大意义,我们将继续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您提出的“落实政策,合理引导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教学秩序”这一建议,也是《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要求的工作目标。2024年9月,我区就淄博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召开了“规范管理年”推进会议,重点强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及休息时间,不得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并为学生提供多元化、趣味化的课间活动。各学校建立监督机制,对教师拖堂、提前上课等行为进行通报整改。区教体局通过开学调研、每月督导等方式对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办学行为将及时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
对于您提出的“积极探索,逐步实施15分钟课间。”的建议,我们已经开始实施。经过调度,目前我区有25个学校已经开始实施15分钟课间,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与现状灵活调配适当节次实施15分钟课间。课间各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班级为单位,创编组合不同水平的练习内容,如多元地面游戏运动等,着力打造各种运动文化,实现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学生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锻炼质量目的。
下一步区教体局将继续推进“规范管理年”的各项要求,优化课间活动环境,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从课程到设施、从理念到实践进行变革,让越来越多的学生走出教室,享受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区教育和教体局,联系人:刘延金,联系电话:513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