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本区教育培训机构“过度包装”乱象,促进教育评价公平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133
建议人: 李志华
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4-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第133提案的答复

 

李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本区教育培训机构“过度包装”乱象,促进教育评价公平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针对性强,对整治校外培训行业乱象、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2025年,淄川区作为山东省第二批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区,扎实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中小学全覆盖。工作依托山东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围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大维度,细化评价要素与要点,科学擘画学生成长画像,动态记

录学生成长轨迹,推动评价从“知识本位”向“素养导向”转型切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夯实“学在淄川”教育品牌内涵。

截至目前,全区经行政审批局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数100家,其中区教体局主管的学科类机构2家,区科技局和区教体局共同主管的科技类培训8家,区文化旅游局和区教体局共同主管的艺术类培训88家,区教体局和体育总会共同主管的体育类培训机构2家。

我区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清单式管理”,机构课程内容、师资力量、招生运营等信息全部线上公开。同时狠抓预收费监管,将所有机构预收费纳入银行统一监管,实现机构资金监管覆盖率、《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两个100%,严格落实“应托管、尽托管”要求,有效解决家长退费难、机构卷款跑路等问题,全面落实校外培训全流程闭环监管。

同时依托全国监管平台严格核查,严禁培训订单、资金体外循环,明确城区机构每季度订单数不低于36单、培训金额不低于12500元,对未达标的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对近三个月订单为零、经上级通报后仍未整改的机构,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推送预警信息,并列入当季度黑名单。针对问题频发、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与实地督导,督促其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范运营行为。

区教体局每年牵头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暑期治理专项部署会,联合全区13个镇街、8个区直部门协同发力,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实施时限与部门职责分工,聚焦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机构过度包装等问题从严打击,强化跨部门联动执法,切实保障校外培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2025年,我区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白名单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开遴选中小学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经过材料初审、服务方案评审、专家综合评议等规范流程,最终筛选出39家优质机构并公示入选名单,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为学生提供多元化、规范化的课后育人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提案建议,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等违规乱象,不断完善教育评价与校外培训监管体系,全力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公平、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牛静,联系电话:18560288375)

关于“整治本区教育培训机构“过度包装”乱象,促进教育评价公平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