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中共罗村镇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在罗村镇各村(居)倡导开展“反对

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发〔2022〕12号

 

各村(居):

现将《关于在罗村镇各村(居)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罗村镇委员会    

2022年620日  

  

关于在罗村镇各村(居)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建设新时代美德健康罗村,根据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区乡村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全镇各村(居)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反对浪费、文明办事”为主题,大力倡导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工作目标。2022年12月底前,对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和红白理事会会长全部培训一遍,实现所有村培训全覆盖。2022年底、2023年底、2024年底文明实践新婚礼普及率分别达到30%、40%、50%,移风易俗知晓率分别达到70%、80%、90%,“反对浪费、文明办事”逐步成为群众共识和行为习惯,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自觉,推动形成崇尚节俭、文明办事的鲜明导向。

1. 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提倡限定婚宴人数、桌数及每桌费用,控制婚车数量,简化婚礼程序。推广光盘行动,提倡自助餐宴请宾客。丧事办理原则上控制在2天以内。提倡亲属佩戴黑纱白花,丧事不招待。

2.反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提倡“零彩礼”,反对变相索要高额彩礼。明确红白事随礼标准,旁亲和朋友礼金一般不超过100元。祝寿、满月等喜事注重弘扬孝老爱亲文化传统,倡导用送祝福等形式表达心意。严禁党员、干部及利益相关方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3.反对婚闹恶俗、封建迷信。禁止婚闹恶俗,严惩违法行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反对殡葬、祭祀活动乱搭灵堂灵棚、抛撒冥币、焚烧纸扎及占道祭车祭路等行为。坚决反对配阴婚等封建陋俗,严厉打击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4.反对薄养厚葬。倡导生前尽孝,多陪伴老人、多问候老人,给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弘扬尊重生命、慎终追远、厚养礼葬的文明理念。禁止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

5.反对婚丧承办公司歪风。婚丧承办公司制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五公开”制度,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服务欺诈以及低俗表演等行为。

6.反对酒店宾馆迎合铺张浪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迎合或纵容铺张浪费现象的酒店宾馆予以制止和查处。提倡酒店宾馆通过设置文明餐桌宣传牌等,引导群众红白事简办。

7.提倡新礼仪。推广普及文明实践新婚礼,倡导新婚礼“三送”,村居书记送村规民约、家长送家风家训,亲朋送书籍。倡导举办集体婚礼。在婚姻登记环节,推行结婚颁证仪式。倡导村居建设吊唁厅,推广送老礼,推行“致悼词、播放哀乐、鞠躬告别”的追思会仪式,倡导文明礼葬。

8.提倡文明婚丧志愿服务。村(居)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积极为红白事提供现场服务。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对村民红白公事进行全流程指导、把关。

9.提倡节俭绿色。弘扬勤俭节约、俭以养德、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格位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10.提倡利用村内公共场所。利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及闲置校舍等场所,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婚礼堂,面向群众提供婚事服务。

三、专题培训

1.分类实施。根据移风易俗工作基础,将各村(居)划分为先进、中等、后进三类,坚持分类管理、梯次推进、示范引领、全面覆盖,推动村规民约落地生根、农村移风易俗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12月底前,对所有村党组织书记和红白理事会会长全部培训一遍,实现所有村培训全覆盖。

2.批次安排。发挥先进村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移风易俗走在前列,推动中等村紧跟步伐、争先进位,同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先进村帮后进村活动,带动后进村扎实推进、提升水平。

3.组织形式。培训活动镇民政办、由镇宣传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组织各级业务骨干、移风易俗先进村,邀请上级专家领导、外地先进单位,采取集中辅导、现场观摩、网上教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帮助农村党组织书记和红白理事会会长掌握目标任务、政策规定、经验方法,提升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行业监管

1.加强婚丧行业自律。镇民政办、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婚丧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移风易俗政策规定,加强对婚丧公司的指导服务,推动其规范运作,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组织婚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签订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

2.强化婚丧承办公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殡葬市场经营户、婚丧执事人员等婚丧承办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依托行业协会纳入日常管理。婚丧承办公司不得违规销售高价婚丧用品,不得提供与文明办事相违背的服务。镇民政办、镇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对涉事婚丧公司进行约谈、查处,探索建立婚丧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3.对恶俗行为严肃查处。民政、派出所、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恶俗婚闹、低俗表演、封建迷信等涉事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

五、工作机制

1.镇主推。镇党委政府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镇机关干部、包村干部要指导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制定红白事流程标准,督导村(居)婚丧事办理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公示。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村(居)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

2.村主责。村居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和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出台约束性措施,对婚丧陋习进行治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做好政策宣传、志愿服务、倡树新风等工作,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党员群众,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挥身边典型带动作用。

六、激励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类媒体,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镇公众号、视频号作用,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好典型、好做法。设计推出一批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利用短视频、海报等方式广泛刊播。公布移风易俗举报电话,各村居开设通报栏,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恶俗婚闹等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2.推行积分激励。结合反对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制定评价标准和文明积分办法,对群众移风易俗情况进行积分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好并利用“文明积分超市”,利用“美家超市”等方式,给予积分兑换、物质奖励和荣誉评选,调动村民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对参与红白喜事的志愿者根据服务时长,给予评星定级、表彰激励。

3.实行评价奖惩。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作为评选(推荐)各级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对各村居、单位因移风易俗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工作提示、黄牌警告、直至撤销文明荣誉称号。对存在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及移风易俗工作落后的村居要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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