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罗政发〔2024〕39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78B/2024-5499369
成文日期
2024-12-23
发文日期
2024-12-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罗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的通知
罗政发〔2024〕39号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
《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为依法依规有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淄川区烟花爆竹管控方案》有关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村居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员齐抓共管”,依法依规打击整治违规违法制作、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宣传引导,突出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杜绝在重点管控时段出现空气质量指数(AQI)“爆表”情况,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
二、重点管控时段
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为重点管控时段。
三、管控区域
按照全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要求,经研究决定以道口小学空气监测站点为中心,对我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
1、重点管控区。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道口村、泉子村、演礼村、大窎桥村,史家村、肖家村、东刘村、洪五社区、罗村村为重点管控区,全时段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2、一般管控区。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鲁家村、前宅村、大王村、上黄崖村、下黄崖村、前河村、牟家村、于家村、山周村、南韩村、河东村、洼子村、千峪村、邢家村、太平村为一般管控区,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之外,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四、管控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1、成立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非法买卖、非法制作、非法储存等各项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刘川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各项管控工作调度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2、各村居(社区)按照“管控区域”划分落实本辖区烟花爆竹管控要求,向镇政府签订书面承诺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制作、储存、销售摸排工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建烟花爆竹巡查劝导队,在重点时段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引导、巡查劝导工作。
(二)强化“销售源”管理
以各村居农村集市、闲置院落、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强化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管控,依法依规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销售摊点,严厉打击非法制作、存储烟花爆竹行为。(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镇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罗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强化“燃放端”管控
按照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各部门单位、各村居(社区)要在重点管控时段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切实杜绝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各村居(社区)要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作用,在重点时段加密现场巡查。对违规燃放、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劝阻,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强化宣传引导
1.镇党建办要负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通过各平台宣传禁放政策,曝光违法燃放行为,教育警示群众,营造浓厚的禁放舆论氛围。加强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2.各村(社区)要加强全员宣传和告知,认真落实重要时间节点巡查、告知、劝阻工作,通过“敲门行动”和烟花爆竹“换购”等方式,结合村居社区微信群、大喇叭、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引导文明过节、绿色过节,教育村民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禁燃限放工作。
3.镇中心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共同营造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烟花爆竹燃放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各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性,早动员、早部署,加力推进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村居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严格贯彻落实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禁售管控,确保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对管控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作风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镇纪委将严肃追究。
(三)做好舆情监测引导。要提前梳理、研判舆情风险点,加密舆情监测,加强研判处置,做好正面引导。对出现的不利舆论炒作,及时进行应对和管控,严防负面舆情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努力营造绿色过节、安全过节的社会氛围。
附件:1.罗村镇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2.罗村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承诺书
3.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
附件1:
罗村镇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管控领导小组
为依法依规有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蒲建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小川 镇党委副书记
王 杰 罗村派出所负责人
马 骁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辛保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罗村镇监察室主任
成 员:蒲 梁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孙美玲 镇党委委员
李仁旭 副镇长
董 凯 副镇长
邵 通 副镇长
潘 涛 镇二级主任科员
周红梅 镇三级主任科员
庄益民 镇便民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刘克礼 镇副科级干部
李雪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淑华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达 镇纪委副书记、区监委派出罗村镇监察室副主任
亓 林 镇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主任
王丽美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 川 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主任
李聪莹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能瑞 镇中心校校长
李 力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罗村镇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安全保障中心,刘川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罗村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承诺书
本村居(社区)承诺严格贯彻落实《罗村镇烟花爆竹管控方案》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强辖区巡查检查,配合上级部门打击整治违规违法制作、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完成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任务。强化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村民绿色、环保安全过节,为全镇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若出现燃放烟花爆竹失控脱管造成恶劣影响情况,自愿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相应问责。
承诺村居(社区):
承诺人(书记、主任):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
1、辞旧岁何须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
2、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3、蓝天白云下的张张笑脸更是年味儿。
4、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佳节。
5、给阖家团聚营造一个静谧清朗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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