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岭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发文机关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岭政发〔2025〕6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01D/2025-5504573
成文日期
2025-02-05
发文日期
2025-02-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有效性
有效
岭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岭政发〔2025〕6号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异常变化和野外用火现象的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区委、区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严格的目标责任和奖惩办法,我镇对森林防火工作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各类先进、优秀、劳模的评比、奖励资格。因此,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防火责任,扎实做好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通告、标语、宣传栏、村规民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各村(居)要在进山路口、村内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5幅,张贴宣传标语50条以上,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是引发山林火灾的重要因素,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工作:一是要认真调查、统计辖区内野外工作的单位、人员,向他们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二是在重要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在山林路口、墓地巡逻检查,严防火种进入山林;三是加强对辖区内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的监护,与监护人员签订防火责任状,实行严密监控;中心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树立责任意识,杜绝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3、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山林火灾应急预案,安排好抢险救灾路线和安全转移地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使全民熟知预案内容、工程程序,确保出现灾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4、落实严格的值班、报告制度。各村(居)、各单位在防火戒严期(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现象,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火情。因迟报、漏报火情而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期对各村(居)、各单位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在全镇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科学扑火,严禁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山林火灾的扑救要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前提是要以人为本,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扑火参战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在天气干燥、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情况下,扑火工作更要精心组织、讲究战术,强化应对措施,提高处置能力,避免人员伤亡,严禁组织妇女、学生参加火灾扑救任务。
从进入防火期开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我镇森林防火情况随时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区通报。各村(居)、各单位要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实的工作作风,担负起森林防火的重任,认真履行防火职责,确保202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圆满完成。
岭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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