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360/2024-542726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民政局 |
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摘自《淄川区民政局淄川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川民〔2024〕21号);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民〔2023〕10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我区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2350元提高到24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