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2020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0-53045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2020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发布日期: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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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一、投资环境

我区总人口63.1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9万人,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7%。全区共有养老机构25处,其中社会化养老机构20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5处;共有养老床位数2245张,入住1798余人,护理人员319人。日间照料中心36处,床位429张,119处农村幸福院,床位1189张。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要求。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淄川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办理地点:淄川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533—52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