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2021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2021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发布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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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川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我区现有常住人口约62.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6.7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6.7%。全区建有养老机构27家,床位326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13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49.4%;日间照料中心36家,农村幸福院120家。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要求。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淄川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办理地点:淄川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0533—52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