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民政局关于对核实核准全市行政村和自然村数据工作进行调研核实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川民发〔2020〕80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0-2040878
成文日期
2020-08-09
发文日期
2020-08-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民政局
关于对核实核准全市行政村和自然村数据工作进行调研核实的通知
川民〔2020〕80号
各镇办、开发区民政办公室:
根据8月9日核实核准全省行政村和自然村数据工作会部署要求和省民政厅刘炳国厅长讲话精神,区民政局成立由国成才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分成四个组,8月10日至14日赴镇办、开发区开展现场调研核实行政村和自然村数据核实核准工作。
一、调研核实内容
根据省厅确定的统计口径标准,参考下发的台账,逐村核实统计行政村和自然村数据。
二、调研核实方式
调研核实采取挂包镇办的方式,每组负责3-4个镇办,指导督促挂包镇办按时完成填报任务。调研核实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三、调研核实小组
一组 罗村镇 寨里镇 洪山镇
陈琨
二组 昆仑镇 岭子镇 双杨镇
王明
三组 开发区 将军路街道办 般阳路街道办 松龄路街道办
张红娟
四组 太河镇 西河镇 龙泉镇
刘忠仁
四、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办、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要全力靠上,组织足够的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上下联动,全力以赴,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镇办、开发区要参考区局做法,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具体协调指导落实核实核准工作。各镇办要按照省厅要求,抽调机关干部深入到各村,与基层同志一道开展核查核实工作。各镇办、开发区民政主任为联络员,建立24小时联络机制。
三是精准把握指标概念。把口径统一到省里的安排部署上来,准确把握行政村、自然村、“村改居”的指标概念。
四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除了核实核准2020年6月30日全市行政村、自然村数量,还要与2019年12月底的统计数量进行比对,把变化情况分析清楚。各镇办、开发区要根据省厅确定的统计口径标准,参考下发的台账,逐村核实,逐项填报。功能区调整涉及的村(居),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为准,由原镇办负责填报。
五是做好沟通对接。要做好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统计选项中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口径,具体是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界定的,要做好沟通对接,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界定范围一致。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针对核实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咨询、请示、汇报,避免因自己的理解错误导致统计工作出现偏差。要加强对基层填报人员的工作指导,特别是做好咨询答疑工作,确保基层填报数据全面、准确并按时上报。
六是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办、开发区要统筹力量、合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推进。确保在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完成上报工作。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的重要指标。
七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各类数据和分析报告未按期上报的,对这次核实核查后,仍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量化问责。
淄川区民政局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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