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婚姻登记公开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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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360/2020-19222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民政局 |
1、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结婚登记须具备的条件:
①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淄川辖区内;
②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③双方自愿结婚;
④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⑤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⑥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⑦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②双方常住户口簿;
③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④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收费标准:免费。
2、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1)离婚登记须具备的条件:
①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淄川辖区内;
②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
⑤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2)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②双方常住户口簿;
③双方的结婚证;
④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⑤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收费标准:免费。
3、 如何补领结婚(离婚)登记证?
(1)补领结婚(离婚)登记证须具备的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淄川辖区内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为淄川辖区内的婚姻登记机关;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③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离婚)登记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②双方常住户口簿;
③婚姻登记档案;
④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收费标准:免费。
4、 如何办理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结婚登记?
(1)须具备的条件:
①一方常住户口在淄川辖区内;
②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③双方自愿结婚;
④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⑤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⑥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⑦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②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③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④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收费标准:免费。
5、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婚姻登记在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区办理。
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电话:528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