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0-18839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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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日常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坚持突出重点、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深吃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不移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对整体民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改革以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工作也做出过重要论述。我们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做好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民政工作的始终,严格贯彻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民政领域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态度明显好转。

(二)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措施,以推动救助制度、救助能力建设、救助信息平台、救助资金使用和救助工作监管“五个统筹”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做好“放管服”改革后续工作衔接,1月份,我们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将原来由区民政局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由他们统一行使低保、临时救助审批事项权限,确保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和享受低保更及时、更精准,下一步我们要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配合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持续推行“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模式,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大宣传力度,使“亲情民政·掌上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惠及更多群众,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和提升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有新突破。加强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谋划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并付出实施。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的工作目标。二是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农村敬老院由实际的社会救济机构向养老机构提升,推动敬老院公建民营化进程。三是加强养老队伍建设。2020年底前,全区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四是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四)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不断加强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落实社区工作者职责、管理、待遇、保障等具体规定;继续开展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村(居)委会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夯实基层政权根基。

(五)拓展婚姻登记服务。一是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落实《淄川区政务服务窗口无否决权工作制度》和《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找茬”工作制度》,深化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更新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政务服务形象;二是加大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培训力度和交流分析,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共同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慈善主体,全面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募资格确认,树立正面典型,打造一批在省市有影响力的慈善典型人物,充分激发慈善工作活力。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并依法依规注册登记。

(七)提升殡葬管理服务。一是到2020年至少建成1处区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满足城区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每个镇(街道)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适宜造林土地,建成2-3处镇级或者村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二是强化散埋乱葬治理。基本完成对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村庄内外等散葬坟墓进行迁移改造绿化;三是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和殡葬综合改革宣传教育,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