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川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19-16404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川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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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积极探索,亮点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出台《加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意见》,龙泉镇被确定为全省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镇。2018年12月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上,我区以《改革创新 服务下沉 全面提升镇政府服务能力》为题做了典型发言。二是成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招募22名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和律师志愿者,通过情感辅导、心理指导、矛盾劝导等服务,提高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经营能力,目前已成功劝和98对当事人。此项工作在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现场交流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三是为了充分发挥民政扶贫兜底保障职能,牵头制定《淄川区“孝善助老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各镇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子女思想工作,动员8271户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子女缴纳赡养费2009万元,政府发放补贴194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实施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加强低保与扶贫工作有效衔接,对建档立卡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家庭逐户进行收入核查,通过补差救助的方式,确保全部脱贫。开展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政策落实专项行动。二是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临时救助金提高到2400元,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完全不能自理的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85%。全年发放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救助金4133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三是开展“慈心一日捐”捐赠活动,募集善款3257万元。开展好慈善助学活动,支出45万元救助90名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四是针对洪涝和台风灾害,深入村居查灾核灾,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发放救灾款70万元。

      (三)加强监管,保障全区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发挥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作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与1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努力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二是加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区33处医疗机构已全面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留仙湖老年养生中心被评为“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新建1处日间照料中心和15处农村幸福院。联合消防大队、食药监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三是落实高龄老人待遇。扎实开展银龄安康工程,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和高龄补贴972万元。发放鲁泰集团刘石祯家族捐助的100万元敬老慰问金,走访高龄老人201名。

       (四)规范管理,推动其它专项民政事务更加优质。一是圆满完成第十二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改造提升12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成7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个村全面完成村改居。印发了《淄川区城乡社区协商目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7名。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和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开工建设23处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5000余个,所有村居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出版《淄川地名故事》第三集,编辑《淄川区地名志》,认真做好边界线界桩联合检查工作。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首届公益环保志愿活动。组织86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评选出区第二届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五是落实好“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5件、服务事项805件。全力配合做好人大专项评议工作。扎实做好收养登记、三峡移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救助等其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部门对贫困户的收入认定标准不一致,给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带来了困难。困难家庭收入认定估算难,影响了救助工作的精准率。

     (二)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养老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整体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和养老服务从业知识,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护理仅限于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服务内容单一,在医疗、娱乐、康复等方面难以满足老人需求。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阳光救助力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环节。加大对各类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各类救助金。简化工作程序,临时救助金额3000元以下的委托镇办直接审批。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利用“慈心一日捐”募集的善款,开展好助困、助医、助残和“亲情暖万家”等系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好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改善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对敬老院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和扩大农村幸福院的服务范围与能力,全力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守望相助”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开展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精准培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开展好孝善助老扶贫工程,助力扶贫攻坚。

      (三)进一步规范专项民政事务管理。继续抓好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发挥示范镇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村改居工作,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编纂出版《淄川区地名志》、《淄川区地名词典》、《淄川区政区图》等,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出台《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作用,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发挥红白理事会职能,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公墓进行奖补。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落实好殡葬惠民政策。扎实做好收养登记、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三峡移民服务等工作。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省市确定的“2019工作落实年”为抓手,结合“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及时承接办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倾力打造“阳光民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