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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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360/2018-137947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4-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民政局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实施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出台了淄川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救急难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救助程序,加大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孤儿等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对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及时进行救助。截至12月底,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364人,发放低保金3085.4万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0201人次,发放补贴115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740人,发放供养资金442万元;孤儿95名,发放生活费86万元;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3273人,发放救助金487万元;开展爱心助学活动,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90名,发放救助资金44.7万元;发放1000个慈善救助证、价值20万元救助物资;开展“亲情暖万家”系列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155.5万元;开展“汇聚爱心 助力扶贫”活动,共募集善款428万元。联合财政部门对各镇办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镇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加强监管,保障全区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新建13处农村幸福院、3处日间照料中心。强化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大力培养养老专业人才,不定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养老院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分类施策、一院一策,着力解决养老院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消除养老院安全隐患。目前已关停5处无法取得安全手续的养老机构,9处敬老院通过安全改造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做好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连续12年每年发放鲁泰集团敬老慰问金100万元,今年惠及171名高龄老人。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发展,列支45万元为9000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好三无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待遇,共发放各类补贴450万元。
(三)落实政策,全面提升优抚保障水平。重点做好双拥模范区创建准备工作,召开了双拥创城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顺利迎接省检查验收。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为2519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820余万元、558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86万元。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接收265名退役士兵报到,发放自谋职业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87万元,组织80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春节和八一期间组织对重点优抚对象和失业下岗志愿兵走访慰问,支出133万元为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出版《浩然正气——淄川区烈士事迹选编》,淄川区烈士陵园被命名为省级园林示范单位。
(四)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策落实专班职能,印制了700册《优抚安置政策汇编》和《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有关问题解答》,举办了全区退役士兵相关政策业务骨干培训班。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身份信息、具体诉求进行核实,全部建立台账。目前落实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共1014人。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重点做好“5.11”、“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党代会和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确保无人参与到省进京上访,维护了大局稳定。
(五)规范管理,推动其它专项民政事务更加优质。指导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改造建设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2处。做好地名普查数据入库建库工作,拍摄《淄川地名文化专题片》,编辑《淄川地名志》、《淄川地名故事》第三集。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和谐走廊活动,保持边界和谐稳定。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重点做好部门科室社会评议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殡葬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实行自愿选择,对全区无丧葬补贴人员免除基本殡葬费用20万余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确认事项1项,办理许可事项49项。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淄川区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扎实做好收养登记、三峡移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救助等其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六)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十个新突破”相关工作。一是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要有新突破,出台了《淄川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选拔10名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其中1人被评选为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二是民生社会建设要有新突破,按年人均4200元的标准统一扶贫线和低保线;完成《淄川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淄川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与亿隆物业签订《淄川区12349居家养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新建和改造公益性公墓53处,覆盖226个村居,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48%,投资79万元为区级公益性骨灰楼购买骨灰寄存设施,可提供骨灰存放格位3500个。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有新突破,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发放各项补贴经费。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负责政策和换届程序的解释答复工作。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阳光救助力度。继续认真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家庭贫困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扶贫政策脱贫的贫困户,按照低保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对各类特困群体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残疾人补贴、孤儿生活费等救助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市里要求及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年度合规费用救助封顶线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5万元,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转向按费用救助,将临时救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400元。探索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对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家庭条件的进行救助。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完善区、镇、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和救灾款物发放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好助困、助医、助老、助残和“亲情暖万家”等系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牵头制定我区十三五养老事业发展及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养老机构建设,2018年新建农村幸福院1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处。为4处区级养老重点项目做好手续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在积极争取奖补资金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大力发展老年养护型、医养护理型养老机构。依托亿隆物业家政有限公司成立的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托管,将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及健康状况录入平台系统,免费安装呼叫设备,全天候向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定期开展健康查体、养生讲座、情感沟通等服务。开展“养老机构管理提升年”活动,每季度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检查,重点完善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养老专业人才。强化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镇办和养老机构进行整改。规范运营区社会福利中心。加强对特困人员的服务保障,出台淄川区《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发〔2017〕20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供养标准及时发放救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以上。落实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待遇,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后续工作,重点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认真抓好优抚优待政策落实,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修订《淄川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组织好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双拥共建活动。按照安置计划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坚持推行以公开安置政策、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岗位、公开选岗、接受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安置办法,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巩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成果,对烈士陵园纪念馆和纪念碑进行提升改造,发挥好陵园多功能教育基地作用。认真做好涉军稳定工作,确保不出大的稳定问题。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专项民政事务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相关政策。出台我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积极推进我区村改居工作。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2018年完成13处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达到35%的完成率。及时出台我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量化考核制度,按照每400户居民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标准,积极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选配,力争6月前配备到位。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进一步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和转化利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地名命名审核工作,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拍摄地名文化系列专题片。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殡仪馆硬件设施进行环保改造,落实好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继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红白理事会达到全覆盖,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职能。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扎实做好收养登记、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三峡移民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