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民政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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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360/2021-512986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民政局 |
淄川区民政局
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淄川区民政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扛牢民政脱贫兜底保障职责,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和重点改革攻坚事项,统筹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促改革、谋发展,解民困、惠民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20年度工作简要回顾
(一)精准施策,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淄川区实际,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制定印发《关于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说明》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了困难群众稳定脱贫。
1、强化低保兜底。截至12月底,我区城乡低保5711户8325人,其中城市低保679户975人,农村低保5032户7350人。一是“放管服”兜住底。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于今年1月份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镇办实施,优化审批流程,缩短救助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需求。二是“回头看”兜好底。重点针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5160元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建立台账,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申报审批办理程序纳入低保,共纳入542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与此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的符合低保、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坚持宽严相济原则,通过政策落实,确保应保(助)尽保(助),坚决防止“漏保(助)”现象发生。三是“渐退期”兜牢底。我区全面落实在脱贫攻坚期内,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户取消低保政策后,继续享受低保待遇3-6个月。 四是“制度衔接”兜齐底。根据市四部门通知要求,对2020扶贫年度内,按扶贫收入认定办法,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516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家庭,再次进行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实际,确定低于市定脱贫标准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参照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160元的标准用补差方法予以保障,单独建立台账管理并进行补助金发放,共计622户,发放补助金897607元,已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五是“规范化”助兜底。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电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按要求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2月份共发放资金4149.39万元,其中低保金3350.94万元(农保资金2753.22万元、城保资金597.72万元),低保电费补贴50.35万元(农保电费44.02万元、城保电费6.33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48.06万元(农村316.91万元、城市31.15万元),农保临时价格补贴400.04万元。督导镇(街道、开发区)对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低保纳入、变更、退出、备案等环节全部统一使用低保规范文书,并分类归档,确保随时查阅;公开畅通区镇两级救助热线,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规范低保公示和全方位开展救助政策宣传。
2、强化特困供养救助。截至12月底我区城乡特困908户915人,其中城市特困52户54人,农村特困856户861人。按照《淄博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该吃五保吃低保”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指导各镇办对现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单人保对象及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核查。经核实有126人符合特困供养待遇条件,经与当事人政策解释,有97人自愿放弃特困供养待遇并书面声明,有28人按认定程序办理低保转特困供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围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需求,重点落实“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促进照料护理责任落实。统一制作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服务卡,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提升照料服务水平。
3、强化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全面实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疫情期间备用金额度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村居民政协理员、驻村干部、网格员等,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微信群、QQ群、APP等新方式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今年已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1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6.63万元。
4、强化特殊群体关爱。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方面,组织各镇办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再次梳理,截止12月份,我区共有3851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待遇,并及时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享受补贴。1-12月份,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48.0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残疾人补贴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法,延伸服务手臂,让残疾人了解有关政策,做到符合政策的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今年为全区9136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30.5万元;为3910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502.04万元。
5、推进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和市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川政办字〔2020〕46号)。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能力评估鉴定项目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项目通过招投标程序,分别由山东和贵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锦阳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评估全区共有各类失能人员2696人,岭子、西河、昆仑、罗村护理员已培训上岗,初见成效,其他镇办正在有序开展。经摸排比对,我区失能家庭中的学生180人,预测资金90万元。
6、合理利用善款,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一是广泛筹集善款,捐款收入公开透明。接收到疫情防控、救助捐款合计401.3825万元,其中定向资金398.0025元(其中定向湖北357.5587万元),非定向资金3.38万元;接收“庭院爱心小路”捐款78.718元。接受捐赠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为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107人每人救助5000元,计53.5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保、低保中的特困家庭发放慈善救助物资,救助1000户困难群众,每户200元,计20万元。全区范围内开展“亲情暖万家”系列救助活动,主要救助对象为建档立卡的低保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中的特困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因灾、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困家庭,计划投入资金18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万人。
二、加力推动,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1、积极做好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已确立3处长者食堂,为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全区25处养老机构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及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除开发区敬老院外,其他4处敬老院全部实现公建民营。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启动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组织开展“齐鲁敬老使者”评选活动。
2、实现医养结合及养老产业健康发展。25处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养老机构中,与医院协议合作的19家,自办医院的2家、医院办养老的1家、卫生室进驻养老机构的3家,医养结合体系初步形成。坚持以政策激励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以来为各类养老机构申请奖补资金640余万元。加强对125处农村幸福院和3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监管,完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功能设置和设施配套,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提供照护、助餐、心理慰藉、保健康复等功能作用,切实满足村(居)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大对养老机构公共卫生基本常识的宣传力度, 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局面平稳,无不良情形发生,确保所有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
3、大力实施孝善助老扶贫工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孝善助老扶贫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至2020年第三季度,对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按子女每月交纳孝心赡养金100元以上(最高300元)的给予30%的补助。自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对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按子女每月交纳孝心赡养金100元以上(最高200元)的给予30%的补助。2020年全年子女缴纳赡养费2468万元,共发放孝善助老补助资金614万元,第四季度我区共有8214户参与“孝善助老扶贫工程”。
4、推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为推进我区移风易俗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区民政局联合区文明办、区工商联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推广新婚礼、送老礼程序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倡导新婚礼、送老礼程序。大力宣传推广新婚礼“三送”(家长送家风家训,村居书记送村规民约,好友送书籍),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天价”彩礼等不良习气。建设吊唁厅,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吊唁厅,集中治丧,群众免费使用,丧事一律在吊唁厅办理,严格控制标准,一切从简,实行播放哀乐,以孝章、白花等文明祭奠形式寄托哀思,防止攀比炫富摆阔气。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全程参与监督,把好办事规模关、费用支出关、仪式程序关,确保村居内的红白公事按要求开展。
加强殡葬设施等硬件建设。在新建骨灰楼和改造殡仪馆焚烧炉的同时,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淄川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印制下发《关于加强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淄川区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淄川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27处公益性公墓,其中,区级1处、镇级11处、村级15处。今年龙泉镇、罗村镇、双杨镇、岭子镇对已建成公墓进行绿化升级;寨里镇、洪山镇正在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利用荒山进行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昆仑镇镇级公益性公墓(许家村)已经开工建设。
在婚俗改革工作中,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在2019年度荣获“淄川区工人先锋号”和全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十佳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20年我区被列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单位(全市唯一一家)。
三、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村居民自治。推广龙泉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做法,抓好全区镇办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一窗受理、全科服务”。继续实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统筹制定区职能部门、镇(街道)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区各村(社区)建立了党组织领导的民主协商制度,健全落实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提高了民主决策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要求,督导各镇办完成八小工程建设中民政牵头的小公约、小民主、小服务、小乡贤和配合宣传部门的小家训工作的落实,2020年全区共完成28处示范村居创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全区41个城市社区办公用房截止2020年全部完成达标改造任务。完成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配备按照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每300户一人,且每个社区不低于5人的标准配备要求,年底前35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全部上岗。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实行线索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扎实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区村(居)标准名称进行了审核上报,对不规范村名予以纠正。配合公安部门对我区村居3390余条未命名道路街巷进行了普查登记和汇总,拟统一规范命名。依照地名法规对金域华庭、湖景佳苑、相桥舒院、般河郦景等小区办理命名手续。按照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要求,完成阶段性部分地名信息修改补充。完善充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淄川区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修改补充了“淄川区地名命名储备库”。完善地名文化。按照《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要求,制作了6道彰显淄川特色的试题并上报。对国家地名词典淄川相关词条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进一步修改校对《淄川区地名志》《淄川区地名词典》,编制了“分类简目”和“索引”。完成了《淄博市地名志》、《淄博市历史地图集》淄川区部分的校对与修改。及时做好边界管理督导各界管员每月做好界桩界线管理与维护,定期向省界线界桩维护平台上传信息。配合临淄区、周村区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和边界线联合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和谐走廊活动的通知》,制定了《临淄-淄川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周村-淄川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顺利完成了联合检查任务。区划调整工作方面。按照我市确定调整优化部分功能区,针对涉及我区部分村庄,按要求组织双杨、罗村两镇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疫情期间发动全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各社会组织开展捐赠、环境消杀、劝退点执勤等志愿活动,捐款和捐物折合人民币约20余万元,环境消杀100多万平方米,出动志愿者4700多人分散到村居社区进行劝退执勤。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力量对困难群众给予大力帮扶,各社会组织投入约11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通过“扶报夕阳 关爱老人” 、“大手拉小手”、 “关爱困难儿童” 、“洁净庭院美丽家园•益起奔向新生活” 、为全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午餐等,惠及近200个村庄和2.2万余人。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和内部管理等。加强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联系,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完成228家社会组织年报,增加社会组织年报通过率。对147家未年报社会组织下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与发改、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多个单位工作人员协调完成全区68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检查,推动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和监管机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改进执法和监管方式,配合教育体育局完成22家培训机构检查,并在网上公示。组织我区4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齐鲁和谐使者的评选,有两名同志获得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称号,评选和入围人数均列全市前茅。
二、“十四五”时期民政领域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
1、继续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释放政策红利,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健全完善即时帮扶机制和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坚决防止贫困户返贫,边缘户致贫,争取入选市级以上制度创新项目,并完成省级评估验收。
2、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师证的考取。做好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评选等工作。依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改革,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按照《淄川区标准地址数字化管理应用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区道路、小区等进行规范命名,指导督促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并建立新相应的档案资料,做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淄博市地名志》、《淄博市历史地图集》的出版等地名普查成果转换等工作。
3、实施移风易俗工程。扎实做好婚俗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建立多维度婚姻家庭服务平台、开展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培训等,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织集体婚礼、推广新婚礼、开展多元化颁证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树红公事推广新时代文明实践新婚礼“三送”(送家风家训、好友送书籍、村居书记送村规民约);白公事简办,建设老有所终吊唁厅,加强树葬公墓林为主,节地生态绿色的公益性公墓建设。
4、统筹兼顾,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聚焦重点提速增效,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孝善助老、移风易俗、慈善福利等领域,研究新形势、实现新突破、开创新亮点,扎实推进民政整体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