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川区民政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5-55044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川区民政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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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民政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特殊群体,聚集群众关切,积极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解民困、惠民生,构建起可持续惠民保障服务体系。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简要回顾

(一)精准施策,筑牢兜底保障体系

1、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大幅提高。自2024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89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1元提高到877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幅7.03%、9.48%,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15缩小至1.1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1140元。及时配套提标增补资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

2、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一是打造“般阳众扶”救助品牌,汇聚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力量,通过“线上数据比对、线下走访摸排”实施“三层六类”救助模式,将识别的低收入人口按照困难程度和类型,划分为“基础层”“中间层”“扩展层”三个层级,救助措施分为城乡低保救助、城乡特困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慈善救助帮扶六类。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实现社会救助扩围增效。2024年12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人数均高于2023年底水平,其中城乡低保5442户7439人、城乡特困954户965人,低保边缘家庭361户48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资金8813.9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20人次130.66万元;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人。为18名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大学生发放救助金7.2万元。

3、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类救助工作稳健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协调第三方失能等级评估公司做好每月的失能等级评估鉴定,及时对照护人员进行增减及信息变更。积极开展照护服务质量监管,日常通过入户查看、电话抽查、镇办季度考核等方式,全方位进行监管、考核。2024年12月份,全区照护服务对象771人(其中分散特困人员578人,低保全护理人员193人),共拨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资金218.5万元,其中照护资金184.1万元;“两便”护理用品补贴及照护补贴26.4万元,失能等级评估费8万元。

4、社会救助宣传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每月确定1至2天固定为“社会救助能力提升日”;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政策执行能力和社会救助事项经办能力,年内,开展各类政策培训12场次。

(二)统筹兼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广泛筹集善款。年内,累计接收捐款705.08万元,其中:“慈心一日捐”126.02万元;定向捐赠579.06万元。二是健全完善贫困家庭长效救助机制。年内,“淄助你”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基金,救助困难群众14人,发放救助资金10.4万元;项目启动至今,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9人,发放救助资金21.9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淄助你-川即办.呵护健康”救助项目,为1284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83.59万元,项目启动至今,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454人,发放救助资金161.61万元;“般阳众扶.曙光行动”项目,救助困难群众118人,发放救助资金9.96万元。“亲情暖万家”系列救助活动,惠及困难群众2万余人,发放救助资金149.97万元。三是公益创投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联合打造的“七河生物·公益合伙人”公益创投项目,被列为今年慈善总会亮点和创新工作。我区有3家爱心单位和3位人士被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通报表扬。

(三)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完成287张适老化改造任务。着力推动老年照护工作专业化发展,联合4部门举办2024年“技能兴川”养老护理培训暨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养老护理员271名,锤炼了技能,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在全市举办的护理员竞赛中,我区选拨4名参赛选手,其中3名护理员分别取得一、二、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同时,我区获得优秀组织奖。

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淄川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三是优化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认定是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的关键一环,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对普惠性养老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36家,其中有23家养老机构申报普惠性养老机构,目前公布我区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区间,完成认定工作。

四是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要求,我区36处养老机构安全规范基本达标。聘请第三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进行等级评定,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常态化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年内,举办全区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专项班3次培训217人。开展占用、堵塞、锁闭、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其中,专项检查3次,常规检查9次,发现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管理安全等问题112个,均已整改完成。按照上级要求,对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联合住建、公安、国土资源和消防大队对全区3处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等违法改扩建的问题。

五是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信息录入数字民政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实现高龄津贴线上申请、审批。全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526.96万元。其中,为20304名80-8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215.56万元,为3325名90-99岁老年人发放285.3万元,为67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6.1万元。今年,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刘子斌、刘德铭先生个人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重阳节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发挥村、社区、网格的联动力量,切实做好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2627人,其中重点人群1346人,次重点人群284人,一般人群997人。成立探访关爱志愿组织共818个,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惠及79980人次,探访关爱服务率达到100%。长者食堂运营情况,全区运营长者食堂36处,日均就餐人数5000余人。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工作提质增效

1、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一是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进行抽查检查,共抽查5家,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二是出台《2024年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区社工部召开专项会议。三是开展区级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按时开展“双公示”,及时上传至“双公示”信息系统及政务公开网站。

2、引导社会组织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多家行业协会协会采取技术服务及承包种植户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到基层治理上,目前,全区13个镇(街道)均已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3、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一是持续实施“一村一位一著名,一地一名一特色”地名赋能工程,加快区划地名工作成果转化,全区现有116个村被列为培育对象,1月份,《淄川构建“四位一体”地名生态管理体系》被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地名工作得到山东省民政厅的高度认可和推广;《淄川区创新构建地名文化“生态化”管理体系,推动地名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案例被淄博市委改革办刊发推广。二是高位推进“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中,我区被确定为全省“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单位,是全省25个试点榜单的县(市、区)之一。通过“著名”,将地名数据纳入“物流网络一张图”中。目前,我区挂牌成立区级客货邮综合服务中心1处,镇级客货邮综合服务中心9处,改造提升村级服务站“淄邮之家”100处,实现了乡村地名信息服务与邮政寄递物流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开展地名标志设置和巡检,设置特色村居地名标志370余块、党建引领地名标志450个,增添乡村特色地名标识、旅游指向标识、地名文化宣传标牌等660余块,全区13个镇办、450个村居标志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五)残疾人、孤困境等群体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残疾人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截止到年底,我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5103人,全年发放资金2861.42万元,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88人,发放资金851.79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215人,发放资金2009.63万元。目前,我区享受孤困儿童待遇165人,全年发放基本生活费392.05万元。其中,孤儿13名,发放资金28.89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41名,发放资金344.54万元,重点困境儿童11名,发放资金18.02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全区设立区级救助管理站1处,镇级救助点13处,村级救助点453处,共接到疑似流浪乞讨线索34条,救助护送人员13余人,投入专项资金3万元。

(六)规范管理,推动其它专项民政事务更加优质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化婚俗改革,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助力山东“无证明之省”建设。二是以全省第三期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地区建设为契机,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完善人口信息库,为建设数字政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深化“线下+线上”深化离婚劝和辅导服务,将“离婚冷静期”变为“服务黄金期”。

二、2025年度工作打算

(一)在社会救助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方式,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分类施策,提供精准救助。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促进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二是加强服务类救助监管工作。把好人员入口关,严格审核身份认定、失能等级评估、家庭成员照护能力评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照护范围。创新管理方式,把好照护服务关。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类救助监管体系,采取“线上+线下”管理模式,加强对服务类救助工作的质量监督和评估。加强线上监管,运用智慧化监管平台,对照护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做好线下监管,联合镇村采取入户、电话访问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打造淄川的亮点工作。一是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投资300万元,构建品质养老体系,打造20处城市和农村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包括中心村卫生室、食堂、超市、家政等服务事项,探索“助医、助餐、助购、助洁”等4+N服务模式,打造“般阳颐养”养老服务品牌,引领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推动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动区四季青老年康养中心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8.74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设置床位450张。三是积极推动区医院西院区医养结合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服务工作。四是积极推动社区+机构+居家智慧康养工作推广和建设。通过和美康养、亿隆家政和泰玺居家养老的试点,对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整治与规范,逐步引导、支持和美智慧康养等第三方连锁运营,作为城市养老的主阵地,重点实施助餐、助医、助购、家政服务,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其他N项服务,逐步拓展居家照护服务,全面提升居家照护水平。

(三)抢抓机遇,在整治规范的思路指导下,做好殡葬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土地性质,优化公墓规划。确保每镇至少有2处殡葬用地纳入规划,指导各镇办分别建设1—2处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区镇村三级公墓布局。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疏堵结合抓好整改。对目前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当前不能整改的,做好对上沟通对接,确定整改方案,稳步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建章立制,殡葬领域规范发展。在整治的基础上,对殡葬领域各个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实现规范发展。

(四)发挥地名规划引领作用,赋能乡村振兴。以我区入选全省“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单位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与维护、地名使用与上图、地名品牌创新与打造、标准地址建设与应用等工作,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形成我区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可复制的地名工作典型做法和案例,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扎实做好婚姻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以全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地区建设为契机,部署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有效提升我区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扩大婚姻登记数据创新应用场景,为建设数字政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六)守正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慈心一日捐”“亲情暖万家”慈善主旋律的募捐和救助工作,不断拓宽善款筹集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2025 年捐款额度较2024年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