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四季度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3-54208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四季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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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四季度落实情况

 

淄川区民政局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为3万余名城乡低保、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发放保障金、救助金、代缴医疗保险等各种补贴1.3亿元,夯实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

1.及时办理残疾人证,推送重度残疾人相关信息给区医保局。
2.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3.发放10-12月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为1-6级残疾军人缴纳四季度职工医疗保险,为1-4级残疾军人发放四季度护理费。为部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为部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缴纳门诊费。
4.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名单做好城乡低保、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和医疗救助人员信息变更工作。按时序进度向财政局申请代缴医保费用,保障参保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截至12月底,我区城乡低保5438户7476人,特困供养人员950人;10-12月新增城乡低保143人,取消城乡低保待遇275人,新增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8人,取消特困供养待遇人员10人。10-12月发放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资金2076.6067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7人次22.9867万元。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发放资金70万元。

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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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般阳颐养”融合增效项目,新增医养结合机构20家、护理床位500张,筹建淄川区老年活动中心,完成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26处,惠及群众5000人。

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积极申请省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

洪山、岭子、城南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通过市级第三方审核验收符合申请建设补贴条件。淄河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完成。

强化对医养融合项目的监管,督促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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