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偏远山区留守老人帮扶的问题"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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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刘德铭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德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偏远山区留守老人帮扶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将“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理念贯彻于工作中,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落地。

       1、推动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功能完善。全区共有9个镇挂牌成立了9处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新建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他3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了3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能够为镇域内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健身、托养、居家上门指导等服务。
       2、推动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街道)按要求建成长者食堂、中心卫生室(医疗服务点)、购物超市、文体设施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民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共建成民生综合服务中心15处,进一步强化了小型为老服务阵地的功能发挥。
       3、提速增效,助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一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2020年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镇办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渠道,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主动、及时、高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二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023年困难救助标准再提高5%。三是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持续做好低保人员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公示及时全面规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落实淄博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区因高额医疗费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的认定工作。五是落实好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 并重点核查。
       4、巩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类救助工作。为持续巩固我市“淄助你”救助成果,根据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意见》(淄民〔2023〕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失能且家庭成员照护能力不足的城乡低保对象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照护服务工作。
       下一步,对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探索集中建设一个区域性养老机构,区政府出台补贴政策来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运营,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里拿一点、社会捐一点、老人交一点的办法,综合运用互助服务、志愿服务、慈善服务等方式,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年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在淄川区太河镇双山村对困难群众入户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 村内居民年龄大多都在60岁以上,80岁以上者更是大有人在,这些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没有什么问题,但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子女在外务工,不能在身边照顾,缺医少药,生活质量偏低。建议对这部分特殊群体加大政策倾斜,提高看病、吃药费用的补助及依托社会资源进行帮扶,让这一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