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因病返贫”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57
建议人: 胡金荣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胡金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因病返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将“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理念贯彻于工作中,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落地。
       1、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照护难题。一是区财政每年列支8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委托专业养老服务团队组织400余名护理员为全区950余名失能人员开展专业化、规范化、多样化的居家照护服务。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全区签约服务467人,信息化改造(已安装)439户,全部开展照护服务。2023年拟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27张,聚焦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刚性需求,通过对其居家环境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由专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大幅提升了失能群体的居家照护水平。
       2、推动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街道)按要求建成长者食堂、中心卫生室(医疗服务点)、购物超市、文体设施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民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共建成民生综合服务中心15处,进一步强化了小型为老服务阵地的功能发挥。
       3、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入住机构费用原则上先通过申请入住的轮候对象的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重点优抚对象有关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缴纳,不足部分利用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4、提速增效,助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一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2020年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镇办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渠道,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主动、及时、高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二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023年困难救助标准再提高5%。三是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持续做好低保人员信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公示及时全面规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落实淄博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区因高额医疗费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的认定工作。五是落实好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 并重点核查。

 

淄川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经过走访得知:有些贫困户家庭有四口人,其中有两位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导致家庭必须有人照顾,从而,病人无法创造劳动力给家庭带来经济收入,同时家庭还必须安排人整天照顾以免发生以外和生活问题。家庭就有三人没有劳动力,由于家庭牵绊,只能在附近找工作,导致上班工资不高,家庭无其他产业。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很难供养其三口人,导致无限循环的家庭经济危机。 建议:政府派驻义工或将家庭病人挪至指定的公益善养机构,根据家庭情况,以补贴或者免费等形式,解决家庭照顾人手,以至能出去劳作或者夫妻配合做生意等工作,做到自给自足的方式让家庭脱贫,走上正常的致富之路,等家庭收入正常后有所富余,再不影响家庭情况下交纳部分赡养费,从而减轻政府负担,也能给更多的类似情况家庭多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