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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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家顺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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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张家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贫困村村民养老难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常住人口6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37万人,占比25%;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87万人;农村老年人口11.8万人,人口老龄化严重。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农村养老问题依然突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我区做了以下有益探索:

1、充分发挥农村幸福院养老阵地作用。我区从2013年开始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目前我区建成农村幸福院123处,制定下发了《淄川区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指导各村在建设过程中规范幸福院建设标准和功能室内部配套设施标准,农村幸福院的建成和投入使用,让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了一个养老休闲娱乐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老年人在养老方面的需求。

2、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一是整合敬老院。在保留龙泉、洪山、开发区、昆仑三台山4处敬老院基础上,将太河等11处敬老院撤销,其供养的老人全部迁入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是开展公建民营改革。2019年11月经区政府公开招标由山东锦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区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龙泉、洪山、昆仑三台山3处敬老院也相继与第三方签订公建民营项目协议,目前开发区老年公寓公建民营也正在推进当中。三是实施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区政府投资近300万元,对区社会福利中心进行内、外墙整修、消防设施改造并配备医疗床、洗衣机等用品;龙泉等4处敬老院也先后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通过了消防安全达标验收,提高了我区公办养老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

3、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重点解决农村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照护难题。一是区财政每年列支8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委托专业养老服务团队组织400余名护理员为全区950余名失能人员开展专业化、规范化、多样化的居家照护服务。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截至目前全区签约服务467人,信息化改造(已安装)439户,全部开展照护服务。2023年拟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27张,聚焦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刚性需求,通过对其居家环境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由专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大幅提升了农村失能群体的居家照护水平。

4、推动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功能完善。全区共有9个镇挂牌成立了9处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新建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他3个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了3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能够为镇域内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健身、托养、居家上门指导等服务。

5、推动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街道)按要求建成长者食堂、中心卫生室(医疗服务点)、购物超市、文体设施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民生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共建成民生综合服务中心15处,进一步强化了小型为老服务阵地的功能发挥。

6、规范长者食堂建设。我区已经建成长者食堂78处,为1.2万余位老人提供就餐服务,长者食堂的建成解决了农村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问题,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虽然我们在解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山区留守老人养老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是受传统观念、村级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农村老人养老难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下一步,对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可集中建设一个区域性养老机构,区政府出台补贴政策来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运营,探索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里拿一点、社会捐一点、老人交一点的办法,综合运用互助服务、志愿服务、慈善服务等方式,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年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近期,到帮扶村上雀峪村走访帮扶户,该村距离太河镇政府20公里,交通、生活不便,目前村里有村民35户,共60人,均为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五户帮扶户均是因病致困,子女经济条件也比较困难,赡养能力有限,老人们养老压力较大。同时,通过调研发现,太河镇多个地处偏远的村均有类似情况,甚至有些孤寡老人没有子女,养老成为一大难题。针对这些居住较为分散的农村贫困老人,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将他们集中至指定养老机构统一养老。由此产生的需向养老机构支付的费用,一是通过社会募捐、慈善机构定向捐赠、政府补贴等方式,设立贫困老人专项养老基金,对贫困老人按照2:1比例进行补贴,即专项基金负担2/3,贫困老人子女负担1/3。二是实行“以房养老”,贫困老人村里旧房的拥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村委或镇政府,然后由村委或镇政府全部负担养老机构费用,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可以对村里旧居进行统一改造,并利用太河镇生态环境优美的优势,大力发展自然生态旅游,实现收入,既发展了当地旅游产业,又解决了贫困老人养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