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长者食堂运营管理”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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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伟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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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者食堂运营管理”建议的答复

 

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长者食堂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印发〈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淄民〔2021〕23号)文件要求,我区全力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相关村(居)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建成长者食堂78处,日均就餐人数1.2万人,截至目前正常运营的长者食堂40处,日均就餐人数5000余人。长者食堂的建成运营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建成的78处长者食堂由第三方运营的有43处,35处由村(居)运营,在长者食堂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不够专业,运营第三方管理不够完善造成了长者食堂食材在采购、加工和饭菜质量上存在一定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区民政局也认识到以上问题,逐步制定规范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规范长者食堂运营。

1、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9月7日,由区纪委机关牵头,联合区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长者食堂运营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川纪发2022〔11〕号)对长者食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运营公开、强化会计核算、规范捐赠管理、严格资金拨付进行了规定。2023年5月5日针对此次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研究制定了《淄川区长者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川民2023〔45〕号)的通知,对长者食堂的资质、人员、安全、财务、应急、信息公开等管理,以及助餐服务的食谱、采购、贮存、加工、供餐、送餐、功能拓展、评价与改进等服务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长者食堂规范、健康、可持续运营。

2、采用智慧化统计系统。针对“监管措施原始、低效,就餐信息记录、统计缺乏科技元素”的问题,我局从长者食堂建设之初就重视统计环节并申请区财政资金开发使用智慧统计系统,但因区财政资金紧张一直未能开发使用,直到2022年12月我局动员山东锦阳养老公司捐助12万元开发了智慧化就餐统计系统,目前我区正常运行的长者食堂均采用智慧化就餐统计系统。

3、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求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对辖区所有长者食堂开展一次检查,区民政局每季度对全区长者食堂运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分为保留、整改和清退三种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另外,区民政局于每年的10月份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运营满一年的长者助餐运营机构服务质量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长者食堂的人员配备、规范运营、运营成效、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评估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

4、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针对村(居)垫付资金的压力较大的问题,我局积极与区财政部门对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下一步,我局将把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按照长者食堂服务规范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好事办好,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就餐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全市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 3000余万元,建成长者食堂78处,最多时日均就餐人员达到 1.2万人,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日前长者食堂建设与运营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截止到今年5月底,只有40 家正常运营,日均就餐人数 5700人。为推进我区长者食堂健康发展,切实把这件惠及老人、深受欢迎的好事办好,我们对我区长者食堂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