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徐家村区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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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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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徐家村区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议的答复

 

李义堂、潘萍、高绪忠、宗瑶、杜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徐家村区级公益性公墓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4〕13号)、《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淄民〔2014〕123号)、《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化殡葬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为出发点,以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基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土地、公益惠民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截止目前建成公益性公墓45处。

我区已建成的公墓,只有1处为区级公益性骨灰楼,提供7500个骨灰存放格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和重点项目进地需要搬迁的坟墓数量急剧上升,骨灰存放的方式难以满足迁坟的需求,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已经成为迫切需求。2023年区民政局会同昆仑镇、龙泉镇、寨里镇对区级公益性公墓进行选择,但是因为土地手续的问题一直没有落实。

近期积极和寨里镇政府进行对接,按照《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对在寨里镇徐家村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提出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等的规定,办理该处公益性公墓的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同时明确该处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主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建设。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寨里镇徐家村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提供服务,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该公墓完善相关手续,明确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标准,推动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促进移风易俗,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寨里镇徐家村位于淄川城区东部近郊,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可利用原有殡葬特殊用地和其他草地林地及未利用地建设徐家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该项目距离区殡仪馆约2公里,西南与德归园公墓相邻,可形成行业集群化;该项目规划设计公益性墓位6.8万个,建成后,将有效带动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绿色生态殡葬环境,可为寨里镇居民和淄川区东部片区居民的提供公益性公墓服务。建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建设徐家村区级公益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