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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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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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建议的答复

 

马震基、于滨、张蓓蓓、刘业孜、梁晓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淄川区民政局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倡导形成了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新风尚,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积极安排部署清明节、中元节等文明祭扫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利用清明节、中元节等群众祭祀比较集中的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绿色、文明、低碳的清明祭祀新形势,充分发挥村(居)理事会的作用,倡导丧事简办、厚养礼葬,2024年各镇(街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红白理事会培训4场,培训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370余名。各公墓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和现场工作人员督促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宣传。部分镇(街道)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赶大集活动,现场发放《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共度一个安全、文明、节俭、绿色的清明节。

2、倡导文明祭扫。与区文明办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下发《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绿色低碳祭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身边群众转变观念,采取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倡导厚养礼葬的新观念。提倡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绿色、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逝者,不在道路、广场、林区、田野等禁烧区焚香烧纸,不在禁放区燃放鞭炮,摒弃祭祀陋习,共同推动形成文明祭扫新风。

3、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培训。对全区移风易俗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婚丧事办理指导标准、工作流程,从办事天数、程序、内容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新婚礼、送老礼程序(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婚丧办事程序。2023年龙泉镇台头村被确定为“礼安齐鲁”观摩点,全区13个镇(街道)分三批遴选具有村级班子强、村集体收入较好且容易接纳新事物等特点的行政村,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及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共159人参加观摩活动。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利用村文化墙、明理胡同阵地宣讲、新闻媒体、文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宣传阵地,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节俭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每逢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等中国传统祭奠先人的时节,出现有人在山林、中心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十字路口等处焚烧纸钱、燃放孔明灯祭奠先人的现象,导致烟雾缭绕,灰尘漫天,既污染环境,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又会给林木、村庄带来消防安全隐患,所以加强对群众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