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构建‘3+3’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破解‘空心化’难题”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10
建议人: 胡正会、王玉锦、李雪、贾玉杰
主办单位: 淄川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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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胡正会、王玉锦、李雪、贾玉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3+3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破解空心化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区常住人口61.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37万人,占比25.03%;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87万人,人口老龄化严重。近年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持续完善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初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阵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基础服务网络覆盖全区全区共建成养老机构35处、养老床位3592张,入住老人1700余人,配备护理员347人,其他居家和社区服务从业人员1500余人。450个村(居)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6处、农村幸福院123处、正常运营长者食堂37处、居家养老试点2处。

(二)医养结合深化拓展。推行“养老院+医院”融合模式,10处卫生院利用闲置病房改建医养中心(如黑旺、济民、颐乐等项目),新增床位500张,实现“楼上养老,楼下看病”。同步推动36处日间照料中心与卫生室毗邻建设。

(三)居家养老与安全监管。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建设家庭照护床位1500余张,配套智能设备并纳入市级“云看护”平台统一管理。针对设施安全隐患,开展消防与房屋质量第三方检测,整治被挤占、闲置的日间照料中心,确保服务阵地功能不流失。

(四)既有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全区226个小区中,204处已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以生活半径为1000m可达范围内的3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部分养老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实现功能覆盖。

二、资金统筹:强化保障与差异化补贴

多元筹资机制推行“政府补助+集体出资+公益捐赠+村民参与”模式,区财政实施分类奖补

(一)电子消费券发放。根据鲁民〔2025〕45号文件,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一次性补助项目。根据淄民〔2024〕31号文件,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重点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的按照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利用租赁房产改建的按照每张床位300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利用现有床位改造提升设置的按照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项目。根据淄民〔2024〕31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经评估达到一至三级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照每处每年1.5、2.0、2.5万元的标准给予差异化运营补助。对符合上述条件、经评估达到一至三星级的农村幸福院,分别按照每处每年0.7、1.0、1.3万元的标准给予差异化运营补助。

(四)民生综合体补助。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民生综合体进行资金补贴,对确定的20处民生综合体,每处给予5万元启动资金;后期根据投资额度,按照80%给予奖补,最高一次性奖补15万元(含5万元启动资金)。对2026年确定的30处民生综合体,山区村新建民生综合体每处奖补8万元城市社区、近郊村(社区)新建民生综合体每处奖补6万元

三、人才培养:夯实专业服务根基

(一)职业技能系统培训。近年来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5部门举办淄川区养老护理员培训,聘请专业培训机构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护理技能培训,年培训护理员400人次,覆盖全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与淄博师专文旅学院合作,派驻专业教师开展培训,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储备养老护理、智慧康养人才。

(二)竞赛激励与持证提升。每年举办“技能兴川”养老护理竞赛,选拔优秀护理员参加市级赛事。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补助(初级4000元、中级5500元、高级7000元),目标到2026年底持证率达90%以上。

(三)政策吸引与校企协同落实入职补贴,本科及以上3.5万元、专科2.5万元、中职1.8万元。推行“银龄返聘”计划,招募退休医护,按月补贴300元,开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通过轮训获奖护理员、组建跨机构服务团队,提升全区护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关于构建“3+3”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破解“空心化”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