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催办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3-53505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催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9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催办的通知

 

各区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淄川区民政局《开展2022年度区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5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将于2023531日截止,届时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将会自动关闭,请各区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抓紧督促所辖社会组织及时登录山东社会组织管理平台(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进行填报。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履行年报义务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将依法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并作为重点抽查对象。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有关问题说明:

1.年报提交后状态为已上报,年报状态为保存的,说明尚未完成年报,需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2.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反馈意见并按要求补齐补正,年报合格的显示为校对通过531日后将无法进行补充或修改。

3.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应将2022年度工作报告同步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4.实行年报制度后,我们不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淄川区民政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