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4-546621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的通知

 

各区管行业商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地发现、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清理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合理合法收费,现就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落实“五个严禁”等要求情况

围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要求,是否在“十五项”乱收费情况开展自查。

(二)合法合理收费规范情况

 对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是否规范,经常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开公示情况进行自查。

(三)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情况

对会费减免、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推动本行业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分支机构是否存在单独制定会费标准、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举办行业培训、引进投资项目、发布行业自律规则自律宣言、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

二、自查方式

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工作对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附件1)开展。对帮助企业减负纾困的新做法及时提炼总结(形式题材不限),会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统计表》(附件2)(word和PDF盖章版)于9 月20日前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凝聚依法收费、规范收费的共识,提高合理收费、帮助企业减负纾困自觉,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填写并报送。区民政局将联合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对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开展自查、收费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自查、拒不整改乱收费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联系人:林文语   电话:5266671

报送邮箱:zcmzstk@zb.shandong.cn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xlsx

          2.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