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川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川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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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是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66条。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事项工作动态等。 2020年区民政局一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分别是区十八届人大会议第14号建议和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2、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我局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时限及时进行了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管理对相关的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合规性、全面性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栏目维护和调整。
    5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研究制定制度规范及相关配套措施。局办公室确定1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和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1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3

0

行政强制

4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781.15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1、存在着公开不够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方面;2、在实践中缺乏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动力。
    (二)改进情况1、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梳理涉及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2、进一步办好情暖民心社会救助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救助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查询;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