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民政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360/2025-550369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民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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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49号;邮编:25510;电话:0533-5282038;电子邮箱:zcmz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扎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以及群众密切关注的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人补贴等人员名单信息。截至20241231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5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淄川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婚姻登记方面,已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安排指定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以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完善了网站公开专栏,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满足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  

5.监督保障。2024年度,我局持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自纠自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能力和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还需要增加,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已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政务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和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尽量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解读,让公众更容易理解。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单位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时间节点要求公开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心的信息。

 

淄川区民政局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