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川农发〔2025〕29号
索引号
11370302MB2866625W/2025-5517462
成文日期
2025-04-14
发文日期
2025-05-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川农发〔2025〕29号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道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培训基地和田间学校: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淄农办字〔202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民培训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淄川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本玉 王宏博 联系电话:2329367
邮箱:zcqnyncjpxk@163.com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2025年淄川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训,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市县联动,以点带面,加快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2025年,围绕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区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550人(附件1),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家庭农场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村级防返贫宣传员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农机手、农村妇女人才和青年人才、返乡退役军人等。
培训类型以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主,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开办相应培训班次。原则上在省、市认定的培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组织实施。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在全力做好粮油稳产保供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三、重点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助力粮油作物增产增效。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种养加、设施农业、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短视频和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顶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产业提档升级、片区建设、乡村综合治理等内容,开设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种子法、土地管理法等培训专题,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围绕乡村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培训。
(五)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培训等,增强镇村、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六)开展综合素质素养提升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统计、农耕文化挖掘保护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妇幼工作、文旅体育、环境整治、乡村康养、卫生防疫、沼气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围绕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乡村文明、乡村治理、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等培训,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
四、工作要求
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总任务目标,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为目标,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工作是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继续列入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各镇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每个培训班次开班申请(附件2)要于开班5天前提报,培训总结及有关培训台账要于培训结束5天内,月度培训工作总结及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7)要于每月19日前报市局。以上材料报送及时性和规范性情况,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考核评价和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分层分类开展培训。2025年。要依据农业生产季节,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要将全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扶持政策、农业农村统计、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育、产业带头人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原则上每期培训不低于32学时,其中线下集中培训不低于24学时(现场教学不低于8学时)。每人培训费不超过820元。如遇应急性培训、农业防灾减灾、安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可根据不同专题培训和产业发展特点,对培训时间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中心、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要求,与负责培训的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及计划,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残联及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训工作合力,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农民、女农民、返乡入乡的退役军人等专题培训。
(三)强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借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库管理,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开拓创新能力。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要强化教材规划建设,规范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程序,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培训基地、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基地、有关培训师资等的遴选,原则上从市区农业农村局公布的名单中产生。培训开展的规范化情况,列入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质量效果评价重点内容。
(四)实施信息化管理。2025年,继续对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有关流程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要用足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数字化应用系统,线下有关培训需求调查、报表、台账、绩效评价、学员签到、经费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部实现线上运行,有关内容要及时电子化上传系统平台,平台使用情况将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绩效考评内容。要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附件3),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建立台账(附件4、5、6),同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规范资金使用。要做好培训计划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好培训组织、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及教学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及其他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设施配置、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确保不出问题。
(六)强化监管指导。培训工作原则上集中培训在11月底前完成,12月31日前完成后续跟踪服务。要深入本级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指导工作,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市局将组织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对培训现场进行跟班学习,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培训学校发送提示函。2025年,培训人数完成情况、绩效情况、培训系统应用情况等继续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于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培训满意度不高、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将发送提示函、约谈、调整下年培训数量等。
(七)注重典型推广。要注重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基地典型选树及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的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等活动,鼓励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更好发展。提炼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影响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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