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文件
川农发〔 2020〕 124 号 签发人: 王利民
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 67 号
提案的答复
民革淄川区基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制约专业养殖户生存和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 积极扶持生猪产业稳定发展
1、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联合下发《淄川区 2020 年生猪养殖贷款贴息工作方案》( 川农字[2020]82 号) 文件,对位于畜禽适养区内年出栏 500 头( 含) 以上的证照齐全的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向生猪养殖场提供贷款扶持。 加大鲁担惠农贷及生猪养殖贷款贴息贷款的宣传与落实, 目前已有农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了鲁担惠农贷等针对于畜牧业的业务, 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可到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或各乡镇)、 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切实缓解生猪养殖场户的资金困难, 促进生猪产业的稳定发展。
2、 开展了生猪政策性保险。 能繁母猪、 育肥猪政策性保险, 能繁母猪保费 90 元/头、 育肥猪保费 48 元/头, 由各级财政补贴 80%, 生猪养殖场户入保时只需支付能繁母猪保费 18 元/头、 育肥猪 9.6 元/头, 在 1 年保险期内, 能繁母猪死亡可得到 1500 元/头的赔付, 死亡的育肥猪根据体长最高可获得 800 元/头的赔付( 具体支付金额需根据保险公司最新标准确定)。
二、 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养殖技术培训
近几年受生猪养殖价格提升等利好因素影响, 好多养殖场户仓促上马、 粗放养殖, 没有形成规模和执行严格的生物综合防控措施, 加之在养殖过程中对于疾病预防能力认识不足, 极易因疫情造成经济损失。 为切实提高养殖场户防病控病能力, 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每年都自行组织或聘请相关院校专家教授举办防控技术培训班, 有需要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到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咨询备案, 有培训机会会及时通知。 定期通过微信群等向各养殖场户转发鲁牧云课堂等网络培训课程, 在避免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免费为养殖场户提供上门采样和抗体及病原学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提供预警建议和预防措施; 成立 3 个片区技术指导组, 定期组织专家下村、 到场开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提振养殖场户信心, 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 加强基层畜牧兽医力量, 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近几年由于受体制、 机制、 待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基层队伍不稳定、 专业素质欠缺等现象逐步显现。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 业务熟练, 热爱本职、 恪尽职守, 扎根基层、 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 年轻化、 高素质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 我区于 2020年进行村级动物防疫员整合改革, 原则上每 10 个村居(社区) 设立专职村级动物防疫员 1 名, 全区共设立 46 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主要负责防疫技术推广应用、 强制免疫注射、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基层防控力量和能力。
四、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完善畜禽疫苗保障机制
突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 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 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同时, 抓好鸡新城疫、 猪瘟、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目前我区实行春秋两次强制免疫, 强免疫苗免费发放, 牲畜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 布病、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由国家统一招标后通过区县(或乡镇) 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使用, 有需要的可到当地政府申报领取。 其它动物疫病防控按照“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应由养殖场户自行承担, 现国家和地方均没有明确补助措施。
感谢您们对畜牧养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