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淄川区农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66625W/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局

淄川区农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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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2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禁烧简报》等刊物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并多公布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