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nyncj/

2、“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sannong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470

传      真:0533-5168470

电子邮箱:zcny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70;邮箱:zcn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宣传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121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2条;政策文件类15条;重要部署执行类示类9条;双随机一公开类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2条;财政信息类11条;行政执法公示6条;乡村振兴类24条;涉农补贴类3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涵盖了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方便公众搜索浏览。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3年,“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258条,公众号上设立“在线留言”,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结果 维

结果 纠

其他 结

尚未 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增加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并公开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8条,接到提案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各提案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详细制定了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流程,一是迅速交办工作,将各提案进行认真梳理分类,迅速落实办理科室,落实办理责任,二是强化办理职责,制定办理“作战图”,加强督促,定期检查,三是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催办、部门协办等多种方式,加快办理速度,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创新解读方式。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在“多元化”上下功夫。要求发文科室强化互动解读回应,指导发文科室通过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让政策信息融入百姓生活,发挥其最大的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0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70邮箱:zcn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深化推进政府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促进群众参与和互动,增进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工作了解理解、认同协同。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策文件类14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条;建议提案办理类8条;财政信息类9条;行政执法公示类9条;双随机一公开类6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乡村振兴类11条;涉农补贴类33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类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持续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作,自上而下形成职责清晰、渠道通畅、协作紧密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
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并且定期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152条,公众号上设立在线留言,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全体职工都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现状来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科室的通力协作下,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工作机制。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内容丰富,更好服务三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好任务清单,重点做好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专栏。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在办理过程中,始终把代表委员、群众的呼声放在心上,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镇办对接,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协商,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获得了2022年度淄川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淄博市庆祝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举行了系列庆祝活动,在SM广场举行“党建引领、双带双增、城乡共建”丰收节开幕式暨“山货进城”品牌发布会;在朱水湾汽车露营基地举行了以“黉阳庆丰收 硒迎二十大”为主题的丰收节,产销对接、合作交流、共同探讨了富硒小米产业未来发展方向,激发了政务公开新活力,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政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113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结合全区农业农村实际,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和群众互动渠道,助力全区乡村振兴。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3条;政策文件类11条;重大部署执行类36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乡村振兴类12条;涉农补贴类1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条;法治政府建设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采集、梳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信息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政府公开内容,深刻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指导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妥善管理淄川三农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我区农业农村工作进展,公众号上设立在线留言,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公开局年度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我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相互配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全体职工都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规范,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透彻;二是专业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学习,全面理解,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力求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提高专业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同时对一些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好任务清单,重点做好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专栏。按照《淄川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立涉农补贴专栏,对资金申请政策、申请指南、补贴结果信息及时公开。开设乡村振兴专栏,对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及时转载,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结果、项目安排进行了公示。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在办理过程中,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把着力点放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上,多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镇办对接,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协商,做到了建议提案答复率100%,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9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策文件类15条;重大行政决策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6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类6条;应急管理类1条;行政执法公示类2条;双随机一公开类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条;涉农补贴类4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类2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全面梳理各类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4、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政府公开内容,深刻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14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9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35.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O二一年一月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余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减1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增4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272.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O二O年一月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6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部署,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2018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查阅点各4处,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8条,回应公众关注问题74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培训班6次250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重点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规划、实施、监督及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予以公开等各类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2018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57条,均通过网站公开。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无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总,由本行政机关统一发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9年3月17日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淄川区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9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部署,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2017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淄川区农业局政务2个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查阅点各1处,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条,回应公众关注问题6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培训20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7年,共计回复《般阳民生》6条。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到位,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网站的运行和维护责任到岗。2017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58条,均通过网站公开。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总,由本行政机关统一发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及联络方式统计表.doc

2018年1月22日          

 

淄川区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3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部署,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2016年,通过淄川区农业局政务、淄川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2个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查阅点各1处,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回应公众关注问题8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培训20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5年,共计回复《般阳民生》5条,民生热线1条,政风行风热线2条。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到位,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网站的运行和维护责任到岗。2016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均通过网站公开。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总,由本行政机关统一发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2017年3月7日       


附件:淄川区农业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淄川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部署,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2015年,通过淄川区农业局政务、淄川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2个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和查阅点各1处,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4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班培训12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5年,共计回复《般阳民生》10条,民生热线3条,主要负责同志参与“区长市民面对面”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次。

  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制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到位,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网站的运行和维护责任到岗。2015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314条,通过网站公开257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4条、工作动态217条、服务指南13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7条。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汇总,由本行政机关统一发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区农业局

2016年1月28日

淄川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doc

淄川区农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8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3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淄川农业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并多公布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

 

                            区农业局

                          2015年3月30日


附件:区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doc

淄川区农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3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等简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并多公布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

 

                                                          区农业局

                                                        2014年2月13


附件:区农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doc

淄川区农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3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等简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并多公布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

 

                                                                                 区农业局

                                                        2013年1月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区农业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66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1

      2. 政策法规类

 

      3. 规划计划类

13

      4. 业务工作

152

      5. 统计数据

 

      6. 其他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3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等刊物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2013     125  





淄川区农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8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6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12条,业务工作152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禁烧简报》等刊物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速度,并多公布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淄川区农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条例发布后,对存量信息进行了梳理公布,及时澄清不完整信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1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6条,业务工作303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信息》、《淄川禁烧简报》等刊物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多公布一些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护农惠农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淄川区农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8

2009年,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发布协调机制、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定,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泛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制定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及规划计划及时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条例发布后,对存量信息进行了梳理公布,及时澄清不完整信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8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279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信息》、《淄川禁烧简报》等刊物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下乡积极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农民识假和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三、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多公布一些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护农惠农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二〇一〇年三月七日


淄川区农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3

  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举措,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编制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6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6条,业务工作343条,其他信息7条,政府信息通过淄川政府信息网、淄川农业信息网、泰山网及时进行公开,在淄博日报、淄川电台、淄川电视台、淄川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发《淄川农业信息》13期下发,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二、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行政机关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公布的较少,下一步多公布一些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护农惠农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