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3-54112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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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欧(山东)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申报 202306月至2023 08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2023 1030日,我单位依法作出《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10055.87元 ,滞纳金 635.71元。因《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在收到通知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pdf

 

淄博市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