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依法向山东世纪杰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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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5-550469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山东世纪杰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博超、张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川劳人仲案字〔2025〕193、194号),现本委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现定于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在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淄川区般阳路266号408室)开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